|  返回首页

 

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抓好“三公”经费管理
发布时间: 2018-01-02 【字体: 来源:市财政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,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严控“三公”经费等一般性支出。2017年,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支出2803.46万元,同比下降27.75%。
 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。进一步完善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,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,严格控制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。
 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。在年初预算编制环节,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,指导各部门合理编制公务接待费、会议费等基本支出预算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,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财政批复的 “三公”经费预算,严禁自行调整预算资金用途。
  三是规范日常管理。实行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月报制度,要求各部门按时报送支出月报,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,切实提升报表质量。
  四是严格督查督办。对于“三公”经费同期增幅较大的单位,需向市财政局书面说明情况;对于不按时报送或者报送数据质量差的单位,市财政局会同市目标督查办予以通报,督促整改落实。